多哈,卡塔尔:内政部交通总局(MoI)推出了一种新形式的残疾人停车许可证。该倡议旨在根据批准的标准规范残疾人停车位的使用,并采用最新的技术规范进行设计。
内政部(MoI)在X平台上表示,旧的许可证将继续有效,直到到期。
根据《残疾人停车许可证》的使用条件,如果残疾人不在车内,禁止在残疾人车位停车。许可证必须在前挡风玻璃后面清晰醒目地展示。如果车辆停在残疾人停车位,而许可证持有人不在场,交通总局有权发出违规通知并撤销许可证。如果许可证丢失,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签发许可证的交通总局。
找到许可证后,应将许可证交给就近的派出所或交管局分局。许可证如未加盖发证机关的印章,即视为无效。未经授权使用许可证将被吊销许可证,违例者将被签发许可证。
禁止残疾人不在车上时使用或出示许可证。内政部曾表示,使用残疾人停车位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良的停车习惯。它要求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和指导方针,加强安全,保护他人的权利。
残疾人问题在卡塔尔受到高度重视,体现在将残疾人问题纳入公共和私营部门的社会和发展政策和方案中。国家建立了一批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的机构。
为确保加强以权利为基础的支持方式,卡塔尔努力将这些权利纳入国家立法和《卡塔尔2030年国家愿景》,该愿景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平等和正义。
上个月,国家内阁批准了一项关于残疾人的法律草案,并决定将其提交给协商会议。
该法律草案的目标包括确保残疾人充分有效地参与社会,使他们能够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行使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禁止基于残疾或因残疾而歧视,实现残疾人与其他人之间的机会平等。
这也是为了确保他们融入社会,并确保促进残疾人的尊严和自主;确保和尊重残疾儿童的权利,保护他们的身份,发展他们的能力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