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周一,在理事会议长哈桑·本·阿卜杜拉·加尼姆主持下,协商会议在塔米姆·本·哈马德大厅举行了每周例行会议。
理事会注意到内政和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其中涉及理事会几位成员阁下就家政工人离开该国的程序提出的公开讨论请求。
协商会议议长强调了将上述讨论请求提交委员会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指出,理事会以前曾讨论过改组家政工人招聘办公室的问题,并将其提交给服务和公共设施委员会,后者进一步讨论了这一问题,并向理事会提交了报告。
协商会议议长说,由于这两个议题之间的联系,理事会决定将委员会关于家政工人招聘机构的意见提交内外事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同时审查工人离职的议题。
在深入讨论了议会内外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并就家庭佣工离职措施的议题交换了意见后,议会决定向政府提交意愿议案。
该动议包括委员会的观点和一系列措施,迫使家庭佣工在至少五个工作日内通过“Metrash”申请向雇主提交休假或最终离职申请,以获得必要的批准,因为他们未经事先批准不得离开,如果上述请求未获批准,家庭佣工有权向有关当局提出上诉。
该建议包括呼吁国家主管当局必须就登记与主管当局签订的雇佣合同有效期间的家庭工人逃跑案件进行协调,从而禁止将其赞助转移给其他雇主。
关于改组和监测家庭佣工招聘机构的另一事项,理事会决定向受人尊敬的政府提出一项意愿动议,强调有必要修订家庭佣工合同,以确保他们在逃跑时承担责任并支付旅费,而不要求雇主在报告逃跑后支付这些费用。因为工人的逃跑明显违反了双方的合同关系。
该提案规定,这些工人在被逮捕或向主管当局自首后,必须承担其回程机票的费用。
或者,非法窝藏和雇用他们的个人或公司将代替原来的雇主承担驱逐他们的费用。此外,愿望动议要求建立一种保险制度,以处理家庭佣工逃跑案件所涉财政问题。
此外,愿望动议强调必须增加对离家出走的家庭佣工和向她们提供住所和其他工作机会的人的惩罚,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它呼吁加强对可以为这类人提供就业的地方的监管,无论是私人工作、小时工、寄宿安排、酒店还是餐馆。
会议期间,经社理事会在审查了经社理事会财政和经济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后,核可了私营部门工作地方化法草案。理事会成员阁下讨论了法律草案的条款。此外,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修改了第351号法律的某些条款。在财政和经济事务委员会审查报告后,于2015年第24条规定规范招标和拍卖。
经社理事会核可了一项法律草案,修正了第351号法律的某些条款。在相应地讨论了内外部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后,2015年第25号关于民防的决议。
随后,理事会审查了新闻和文化事务委员会关于受人尊敬的政府就理事会提出的关于卡塔尔教师不从事教学职业现象的愿望动议所作声明的报告,并据此作出了适当的决定。
此外,还审议了政府就国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退休人员劳动市场利用问题的意愿动议的声明书,并决定将其提交给财政经济委员会,由其进一步审议并提交调查结果。
此外,立法会批准延长资讯及文化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期限,以审查就规管数码平台上传媒内容的制作和传播进行公开讨论的要求。
在会议结束时,理事会讨论了一系列关于其代表团参加一些国际议会活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