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协商会议昨天在塔米姆·本·哈马德大厅举行了每周例行会议,由理事会议长哈桑·本·阿卜杜拉·加尼姆阁下主持。
理事会注意到内政和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其中涉及理事会几位成员阁下就家政工人离开该国的程序提出的公开讨论请求。
协商会议议长强调了将上述讨论请求提交委员会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指出,理事会以前曾讨论过改组家政工人招聘办公室的问题,并将其提交给服务和公共设施委员会,后者进一步讨论了这一问题,并向理事会提交了报告。
协商会议议长说,由于这两个议题之间的联系,理事会决定将委员会关于家政工人征聘机构的意见提交内外事务委员会进一步审议,同时审查工人离职的议题。
委员会对内外委员会的报告书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就“家庭佣工离职对策”问题交换了意见,最后决定向政府提交意愿案。
愿望动议包括委员会的观点和一系列措施,迫使家庭佣工在至少五个工作日内通过“Metrash”申请向雇主提交休假或最终离职申请,以获得其请求的必要批准,因为他们未经事先批准不得离开,如果上述请求未获批准,家庭佣工有权向有关当局提出上诉。
该建议包括呼吁主管当局之间必须就登记与主管当局签订的雇佣合同有效期间的家庭工人逃跑案件进行协调,从而禁止将其赞助转移给其他雇主。
至于另一项有关重整及监察家庭佣工招聘机构的事宜,理事会决定向尊贵的政府提交一项动议,强调有必要修订家庭佣工合约,以确保他们在逃亡时承担责任,并支付旅费,而无须雇主在报案后支付这些费用。因为工人的逃跑明显违反了双方的合同关系。
该提案规定,这些工人在被逮捕或向主管当局自首后,必须承担其回程机票的费用。或者,非法窝藏和雇用他们的个人或公司将代替原来的雇主承担驱逐他们的费用。此外,愿望动议要求建立一种保险制度,以处理家庭佣工逃跑案件所涉财政问题。
此外,愿望动议强调必须增加对离家出走的家政工人和向她们提供住所和其他工作机会的人的惩罚,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它呼吁加强对可以为这类人提供就业的地方的监管,无论是私人工作、小时工、寄宿安排、酒店还是餐馆。
在会议期间,理事会在审查了理事会财政和经济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后,批准了私营部门就业本地化法草案。理事会成员阁下讨论了法律草案的条款。此外,委员会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修改了第351号法律的某些条款。在财政和经济事务委员会审查报告后,于2015年第24条规定了招标和拍卖。
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修改第19号法律的某些条款。在相应地讨论了内外事务委员会的报告后,根据2015年第25条关于民防的决议。
随后,委员会审议了新闻和文化事务委员会的报告,该报告是关于受人尊敬的政府就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卡塔尔教师不从事教学职业现象的愿望动议所作的声明,并据此作出了适当的决定。
立法会亦审阅了政府就立法会就利用退休人员进入劳工市场提出的意愿动议所作的声明,并决定将其提交财政及经济事务委员会进一步审阅和提交调查结果。